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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文法学院,北京,100083;
摘要:《英雄烈士保护法》第22条作为保护英雄烈士人格利益的核心条款,明确禁止歪曲、丑化、亵渎英烈事迹与精神,但其抽象表述导致司法实践中裁判标准模糊化与碎片化。网络时代下,侵权行为呈现多元化特征,传统“一刀切”保护模式难以应对复杂场景,现有成果缺乏对案件要素的系统分类与保护强度的动态适配研究。构建类型化的司法保护梯度,既是统一法律适用、平衡私权与公益的现实需求,更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精神文化安全的法治路径。
关键词:英雄烈士;人格利益类型化;司法保护梯度
参考文献
[1]参见[德]卡尔·拉伦茨:《法学方法论》,陈爱娥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337页。
[2]案例来源人民法院案例库-浙江省杭州互联网法院(2021)浙0192民初1521号(2021年3月5日)
[3]以上案例来源于2024最高人民检察院、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发布9件英雄烈士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4]王政勋.论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的保护法益[J].法治现代化研究,2021,5(05):65-77.
[5]王春梅.英烈人格利益保护的请求权规范基础及其裁判路径[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01),014.
[6]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的保护法益及具体适用.李高伦
[7]法秩序统一性的含义与刑法体系解释——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为例.周光权
[8]论人格权侵害禁令民事速裁程序的构建.许林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