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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制度改革的探讨
  • ISSN:3029-2751 (Online)3029-2700(Print)
  • DOI:10.69979/3029-2700.25.08.037
  • 出版频率:月刊
  • 语言:中文
  • 收录数据库:ISSN:https://portal.issn.org/ 中国知网:https://scholar.cnki.net/journal/search

深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制度改革的探讨
王福生

吉林省长岭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吉林长岭,131500;

摘要:2021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制度进行调整,在职职工个人账户计入标准控制在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统筹基金中,不再为在职职工拿出来一部分划入其个人账户,起不到激发踊跃参保的功能,在当前运行中,存在一定弊端。一是成本高,个人账户基金从收入到支出,需要税务部门征收,财政部门专户管理,定点机构运营,医保经办机构稽核审核后通过银行支付给定点机构,中间需要多部门管理,需要大量的人财支出;二是部分定点药店和职工“勾结”,套刷个人账户基金,存在欺诈骗保行为;三是不适应新形势下职工新需求。适当时机取消职工医疗保险中普通职工个人账户管理制度。

关键词: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制定改革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1〕14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