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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财经大学法学院,贵州贵阳,550025;
摘要:居住权作为《民法典》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保护公民基本居住权益的一种法律保障形式。裁判方式设立居住权是《民法典》居住权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延伸,旨在解决意定居住权无法满足特定群体居住保障需求的问题。本文从裁判设立居住权的法律依据入手,分析其在突破意定居住权局限、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基本居住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本文指出其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局限性,如裁判标准不统一、与物权法定原则存在潜在冲突等。为此,本文提出通过明确裁判适用范围、优化登记流程及完善法律条文等路径,规范裁判设立居住权的实施。以裁判方式设立居住权的探索有助于增强法律制度的灵活性与社会适应性,对完善我国居住权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居住权;裁判方式;局限性;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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