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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法学院,广西南宁,530004;
摘要:环境公益诉讼恢复性司法作为一个从刑事司法范式中引入的“外源型”理论,因其在适用上的灵活性与实效性,逐渐获得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裁判者的青睐。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环境公益诉讼恢复性司法在适用上存在法律依据不明确,配套制度不健全,公众参与及监督不足等现实困境。为破解上述困境,提高其在适用中的指导性与实效性,环境司法应始终兼顾公正与效率的价值,坚持守正创新,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健全配套制度机制,加强公众参与和监督。
关键词:恢复性司法;环境公益诉讼;替代性修复;认购碳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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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无特殊说明,本处及后文所谈及之“恢复性司法”皆指“环境公益诉讼恢复性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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