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加坡聚知刊出版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info@juzhikan.asia
跨域商事合同非对称管辖条款的效力认定与司法适用
  • ISSN:3029-2751 (Online)3029-2700(Print)
  • DOI:10.69979/3029-2700.26.08.039
  • 出版频率:月刊
  • 语言:中文
  • 收录数据库:ISSN:https://portal.issn.org/ ;中国知网:https://scholar.cnki.net/journal/search ; RCCSE权威核心学术期刊:http://qk.nseac.com

跨域商事合同非对称管辖条款的效力认定与司法适用

鞠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200;

摘要:《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第2条首次以规范性文件形式明确我国对跨域商事合同非对称管辖条款的附条件认可,标志裁判立场从“审慎保守”向“有限承认”转变,为尊重商事主体意思自治、保障跨境交易效率提供了规范依据。但受效力层级与条文容量限制,仍存规则适用分歧:“实际联系原则”是否仍为效力认定的隐性约束、格式条款提示义务在非对称场景下的强度、第2条但书条款的封闭性与开放性问题均未明晰。以该条为中心,解构2022年以来司法裁判的典型样本,梳理三类核心分歧,构建“形式审查—性质识别—实质例外”三层效力认定体系,延伸至管辖异议举证、平行诉讼协调、域外判决承认执行预判等程序规则,旨在提供可操作的裁判指引。

关键词:非对称管辖条款;单向管辖协议;跨域商事审判;协议管辖;弱者保护

参考文献

[1]王海成.大国博弈背景下现代化出口管制体系的理论内涵、现实挑战与构建路径[J],宏观经济研究,2026(4):48-60+77.

[2]吕思嘉.欧盟数据跨境监管的安全化转向与中国因应[J],环球法律评论,2026(3):209-224.

[3]张美榕.中央银行数字货币跨境纠纷解决的国际私法进路[J],法学研究,2026(1):102-124.

[4]季卫东.法律程序的形式性与实质性——以对程序理论的批判和批判理论的程序化为线索[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1):109-131.

[5]黄志慧.我国涉外民事诉讼必要管辖权制度的体系定位与规范阐释[J],法商研究,2022(4):48-61.

[6]巫文勇.涉外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纠纷的法院管辖权[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2(1):64-74.

[7]傅廷中.国际视野内海事公法和私法的分隔与聚合[J],清华法学,2021(6):188-205.

[8]王瑞雪.中国社会信用制度的法治建构[J],中国社会科学,2026(3):120-140+207.

[9]刘辉.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法治逻辑[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2):14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