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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财经大学,贵州贵阳,550025;
摘要:控制权的取得方式是形成关联公司结构的前提,不同取得方式导致呈现的结果显著差异,进而影响横向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构成要件认定。本文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15号为例,将其所代表的控制权取得方式类型化,并进一步探讨控制权的取得方式对横向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认定标准的影响。本文立足当前企业的社会现实,提出一系列的完善建议。
关键词:控制权;控制权取得方式;横向法人人格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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