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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财经大学,贵州贵阳,550025;
摘要:我国家庭暴力司法保护长期受形式主义范式制约,存在保护范围狭窄、暴力认定模糊、举证规则僵化等突出问题。法律以婚姻、血缘身份界定家庭成员,致使同居伴侣、前配偶等准家庭关系受害人难以获得有效保护;精神暴力、经济控制、数字监控等隐性暴力因缺乏统一标准难以被司法认定;家暴案件私密且双方力量失衡,机械适用举证原则进一步加剧受害人维权困境。面对家庭关系多元化、暴力形式隐蔽化的现实,传统司法模式已难以适配需求。本文以功能主义为视角,主张以实质共同生活关系拓展保护边界,以权力控制本质认定暴力类型,以倾斜举证与职权调查优化诉讼程序,从立法、司法、社会协同三方面构建系统化保护体系,推动家暴司法保护从形式正义转向实质正义,提升防治与救济实效。
关键词:家庭暴力;司法保护;形式主义;功能主义;人身安全保护令
参考文献
[1]黄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编解读》,中国法制出版社2020年版,第42页.
[2]肖建国、丁金钰:《人身安全保护令中的证据问题研究》,载《法律适用》2022年第7期,第23页.
[3]张剑源:《法律如何回应家庭暴力》,载《法律和社会科学》2019年第18卷第1期.
[4]但淑华:《家庭暴力强制报告制度缘何难落实》,载《群言》2025年第4期,第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