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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财经大学,贵州贵阳,550025;
摘要:我国刑事治理向“宽严相济”转型,轻罪罪名增设导致成年轻罪群体扩大,其犯罪记录终身伴随引发诸多社会歧视,阻碍再社会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但当前该制度存在实体标准模糊、封存对象与效力不明、复权机制缺失等困境。为此,需精细化划分轻微犯罪标准,明确封存范围与效力边界,推进复权机制渐进式改革,同时划定排除适用情形、完善配套衔接,构建规范可操作的制度体系,助力轻微犯罪人员回归社会,实现轻罪治理现代化。
关键词:轻罪封存制度;封存对象;轻微犯罪标准;复权机制;轻罪治理
参考文献
[1]参见陈小彪、刘柏宏:《轻罪扩张的现实困境与应然路径》,载《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22年第3期,第29-39页。
[2]参见《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人民日报》2024年7月22日第3版。
[3]参见张明楷: 《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第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