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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浙江宁波,315100;
摘要:低空经济作为新质生产力的典型代表,其本质是数据驱动的经济形态。数据在释放要素价值的同时,也因其动态性、跨界性与敏感性,催生了诸如数据安全风险、隐私侵权风险与空域数据主权风险等在内的多维度、复合型风险样态,低空经济数据风险治理具有现实必要性。当下的低空经济数据风险治理体系存在规范依据不足、权利保障薄弱、监管协同不畅、救济机制缺位等困境,亟待完善。以浙江场景化监管改革为切入点,适当借鉴域外有益经验,可以从推动场景化监管的法治化转型、平衡产业发展与权益保护、打造整体智治的监管体系、完善市场主体权利救济机制等层面系统完善低空经济数据风险治理法治路径。
关键词:低空经济;数据风险治理;化监管;法治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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