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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辽宁省沈阳市,110870;
摘要:在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体系中,重大误解制度作为意思表示瑕疵救济的核心规则,承载着矫正意思与表示背离、平衡私法自治与交易安全的双重功能。我国《民法典》第147条延续了“重大误解”的概念表述,但未明确构成要件的具体判断标准、司法认定的操作指引及救济机制的适用边界,导致实践中对误解“重大性”界定、主体范围限定、撤销权行使条件等问题存在裁判分歧,既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稳定保护,也削弱了法律适用的统一性。本文采用规范分析法、比较研究法与司法实务梳理法,系统解构重大误解的法理内涵与制度缺陷,提出构建“主客观结合的三层认定模型”,并从立法细化、司法类型化及举证责任配置三方面构建完善路径。本文研究旨在完善重大误解制度的适用逻辑,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体系的优化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参考。
关键词:民法典;重大误解;错误;意思表示;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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